全球移民热线 400-123-4567 报道于媒体之中所运用的遣词造句,表面说来好像只是文字方面的选择,(但)实际上关乎到信息能否做到精准传递,关涉到社会观念会怎样被引导,甚至就连国家形象的塑造也与之相关。有一份予以公开的报道规范,其详尽地罗列了哪些词语不能去运用,并列出哪些表述是一定要进行调整的,在这背后,是新闻行业务必要坚守住的专业以及严谨。
社会生活类禁用词
于产品宣传之际,或者事实报道之时,需规避运用“最佳”“最好”“最著名”这般绝对化的词语。此类词汇带有强烈的主观评价色彩,欠缺客观事实作为支撑,极易误导公众作出判断。
与真实事件相符的新闻稿件,语言应该尽力追求规范、干净,国家通讯社所发布的通稿里面明确禁止使用:比如“哇噻”“妈的”这类俚语脏话,对于网络上出现的缩略脏话,像“SB”等,同样禁止在正规的报道当中出现,以此来维护语言的严肃性。
法律案件报道规范
在有关案件的报道里面,当涉及到涉案的人员之际,如果有必要对其隐私加以保护,那么能够采用其真实的姓氏再加上“某”字来进行指代,就像“张某”这样。这样的一种做法相较于运用化名而言,更能够展现出报道的客观性以及审慎性。
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正时,千万不可以其所处的社会身份当作前缀来称呼。比如说,一定要规避使用像“教授小偷”“演员强奸犯”这样的表达。这样做能够起到避免使得某一些特定职业群体受到污名化情况出现的作用,从而将关注点集中在案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本身上。
民族宗教类注意事项
对于有关民族以及宗教的相关报道而言,在用词方面必须要格外精准无误。比如说,“阿拉伯人”它属于一个民族范畴的概念,绝对不可以跟“穆斯林”这种宗教性质的身份产生混淆。在进行报道之时应当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境准确无误地加以区分开来。
在报道那些信仰伊斯兰教的族群时,对于其习俗以及文化方面的情形,要特别予以留意回避如讲述到包含“猪肉”等相关的内容。这是依据尊重民族日常生活习惯还有宗教信仰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之下,防止由此生发一些不必要产生的误解或者冲突。
领土主权与港澳台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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